论坛包括经济走廊主论坛,并下设省长论坛和边境城市发展论坛,从区域上涵盖了南北经济走廊、东西经济走廊和南部经济走廊。
1、经济走廊论坛(主论坛)由GMS国家部委(尤其是贸易、投资、交通、通讯和物流部门)的高级官员,地方政府(特别是边境省份)官员,私营企业代表,GMS商务论坛代表,亚洲开发银行及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参加。
2、省长论坛由GMS经济走廊沿线各省省长(或相应级别)及工商企业代表参加。论坛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,可以在经济走廊论坛开幕式上议定或同时举行。
3、边境城市发展论坛是由每个GMS经济沿线主要城市的高级官员、部门领导以及工商代表组成,论坛至少每年举办一次或根据需要多次会晤。